我为群众办实事 | 劳动者权益保护问答系列②
2021年第2期
by 重庆五中院
只要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公司与劳动者之间就仅为劳务合同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
错。人民法院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前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并非简单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名称确定。若双方之间的用工方式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那么双方实质上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
劳动者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无需向劳动者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
错。即使劳动者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通知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劳动者仍然拒绝签订,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否则仍应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
公司与劳动者已经协商一致,公司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公司无需再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错。为劳动者办理并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即使双方协商一致不需要用人单位购买社会保险,也不免除用人单位的该法定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第八十二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图源网络
学后感 | 俞旭东:决胜全面小康 决战脱贫攻坚 贡献中国智慧
我为群众办实事 | 一起交通事故的成渝两地法院司法协奏曲